海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喷漆室及VOCS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及相关文件要求,对《海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喷漆室及VOCS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及《公众参与说明》进行报批前公示,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1)项目名称:海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喷漆室及VOCS治理建设项目;
(2)项目性质:新建;
(3)建设单位:海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;
(4)项目投资:200万元人民币;
(5)建设地点: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日照东路1号现有厂区内;
(6)建设内容:依托1#生产车间现有喷漆室及配套设备,新建晾干房、危废暂存间和成品仓库,建筑面积分别为84m2、64m2和240m2。年喷涂环卫专用车厢体900辆、消防车厢体100辆。
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文本。
二、公众参与过程
拟建项目于2024年6月17日和2025年3月3日进行了首次公示,公示形式为网络公示,网络链接地址为:https://www.eiacloud.com/gs/detail/3?id=40617JLzCG和http://www.hhxnyqc.com/news/530.html。
在2024年8月12日和2025年4月18日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分别在当地报纸、网络进行了公示,网络链接地址为:https://www.eiacloud.com/gs/detail/3?id=40812I8Z7T和http://www.hhxnyqc.com/news/533.html。
项目在公示期间,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。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说明文本。
三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总 联系电话:0633-6269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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