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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喷漆室及VOCS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

时间:2025-04-02 来源:海汇新能源汽车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及相关文件,对《海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喷漆室及VOCS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。

一、公众查阅报告书方式和期限

1、电子版

公众可于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电子版全文。

网址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5faZMDxoVI0A8CJ1riJfcg

提取码:jj8w

2、纸质版

公众可于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兴业王府金座1单元1601室查阅。

二、公众意见表链接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提交途径

征求范围: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

提交途径: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邮箱sdjzhhjkj@126.com;纸质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日照东路1号现有厂区内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7日。

海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

公告发布时间:2025年4月3日